我院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参照各项规定,在各班成立了困难生认定评议小组,经过评议小组评议,现将困难生认定结果及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公示(见列表),公示时间:2021年9月14日-9月1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0371-86608896。
18级-建工学院-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公示.xls
19级-建工学院-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公示.xls
20级-建工学院-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公示.xls
21级-建工学院-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公示.xls
各班评议小组成员名单.docx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公示截止后已取下公示名单)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