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组长,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成立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10%)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现将2024-2025学年我院的评议小组名单面向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2024年9月13日-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渠道向学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公示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公示截止后已取下公示名单)
联系方式: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86608896;2016806@zzuli.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6608125; zzzx@zzuli.edu.cn